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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户外广告整治引质疑 广告营收减少25 亿元

发布时间: Jun, 12, 2019

在“全球城市”纽约、伦敦、东京的“城市景观品质”中,都有着令人难忘的户外广告景象。户外广告同样也是上海传统文化与城市商业文明的标志性符号。然而,眼下的一场整肃风暴即将席卷上海户外广告业, 1200多块据称违规却颇具商业价值的户外广告牌将被拆除,全行业年营收恐因此减少25 亿元。

两度暂停审批,户外广告大多变“违法”

上海市的户外广告管理,历来有章可循。1987年,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与户外广告业联手,率先编制《上海新客站户外广告阵地规划》。以后政府和业界在共建过程中,均沿用这种规划管理的办法。2009年7月,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编制出台了《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》(下称“《广告阵地规划》”)。

另一方面,2011年1月1日,《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》(沪府2010第56号令)开始施行。其中,这个第56号令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合法设置及发布,亦设定许多管理措施和审批程序。

从此,上海市户外广告进入“合规划、经审批”阶段。即必须符合《广告阵地规划》,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政府行政许可。

但是,今年 7月13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60号文以通知形式转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(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和绿化部门合并而成,下称“上海市绿化市容局”)等七部门发布的《关于开展本市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》(下称“《实施意见》”),其中规定“暂停部分区域和类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1年”,以便“由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、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《广告阵地规划》进行修编”。这引起了户外广告行业的极大不满。

在不少行业人士看来,这是继2008年4月22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各区发出“从即日起全市停止各类形式户外商业广告设置审批”的紧急通知以来,上海市容管理部门又一次以意见、通知的形式宣布,停止履行上级政府令中规定的行政审批职责。这次 “暂停审批”,也意味着从2008年开始编制,2009年9月由上海市政府批准的《广告阵地规划》“暂时作废”。

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记者近日从上海市广告协会获悉,许多户外广告会员单位认为,如果从2008年4月上海市全面停止审批并拟拆除4.7万块户外广告已造成诸多后遗症的话,那在本轮“整治”之前,首先应实事求是地重新检视执法程序和甄别具体个案,这才是有理、有力、有序、有逻辑地依法治理,而不是一再“暂停审批”“立即拆除”,前账未清又添新债——长此以往,这将对社会公共治理形成无解的恶性循环。